成都積分入戶加分項目都有哪些?備受關注的《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日前正式出爐。
《細則》詳細規定了12個居住證積分的具體指標及其分值,其中9項為增分項,3項為減分項 (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指標、個人違法犯罪記錄指標、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指標),達到100分標準分值后,符合相關條件就可申請積分入戶。市民可通過做慈善、獻血、志愿服務等獲得相應積分,其中,在成都志愿者網(APP)實名注冊登記并獲得志愿服務時長,最高可加分10分。
積分入戶 九項加分
1、繳納社會保險指標
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月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2個月的,分別積10分,可累積計算;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分別積5分;不滿6個月的,不積分。
2、合法穩定居住指標
申請人在本市實際居住的房屋,是取得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的自有住所,加10分,連續居住按1分/年累積計算;是簽訂正式住房租賃合同,并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連續居住按1分/年累積計算。申請人在本市范圍內有兩套及以上自有住所、租賃住房的,只能以與居住證地址一致的房屋加分,不累加。
3、教育背景指標
申請人不符合本市人才引進條件,但取得教育部認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其他非全日制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含高職)以上學歷的,加10分。
4、引導人口合理布局指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省、市、區(市)縣社保經辦機構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所在用人單位(含個體工商戶)注冊地在東進區域和南拓區域按照20分/年累積計算,在北改區域按照10分/年累積計算,其他區域不加分。
5、引導人口梯度轉移指標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居住地由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以及成都高新南區和西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5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加10分。
6、急需緊缺工種(職業)指標
申請人屬于本市年度急需緊缺工種(職業)目錄范圍內的,加10分。
7、個人貢獻指標
申請人獲得國家、四川省、成都市黨委或政府表彰的,分別按照國家級加25分、省級加20分、市級加15分,以上情況積分不累計。包括:勞動模范(含享受勞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見義勇為模范、工匠等。
申請人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上一自然年度年納稅額達到1萬元的加2分;超過1萬元的,按每0.1萬元加0.2分累積計算,最高分不超過10分。
申請人參加志愿者服務,在成都志愿者網(APP)實名注冊登記并獲得志愿服務時長,申請積分上一自然年度內志愿服務時長累計滿25個小時加2分,達到25個小時后每增加2個小時加1分,最高不超過10分。
申請人在本市注冊登記的慈善組織范圍內參與慈善捐贈的可加分。申請人近3年內捐贈資金或物資(折合人民幣),按每滿0.1萬元加2分計算,最高不超過10分。
申請人自申報上年度6月1日到申報年度5月31日期間,在我市每捐獻200ml全血,加2分,每增加100ml全血加1分;每捐獻1個治療量單采血小板加2分。累計最高不超過10分。
8、鼓勵創新創業指標
申請人參加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四川省或成都市級獎項的,分別加15分、10分、5分。
申請人在本市創業吸納5人以上就業的,加10分。指申請人申請積分時在我市工商注冊,其企業就業人員5人(含)以上在我市社保經辦機構處于參保繳費狀態。
申請人在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投資或創業的,達到一定條件的,加10分。
9、年齡指標
申請人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加10分。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申請積分當年度5月31日。
綜上所述,以上就是成都積分入戶加分項目的相關介紹,對成都積分入戶加分還有疑問或者想在成都入戶的用戶可以咨詢開銳教育的在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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