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一到下半年,各類政策就層出不窮,入戶東莞的政策,自然也是不落于其他政策,早早便公布了。入戶東莞的方式很多,近來問的比較多的便是東莞積分入戶政策是怎樣的,一起來看下。
要注意的是,自2018年以來,東莞市人力資源局和東莞市公安局聯合發出《關于取消積分制人才入戶政策的通告》,由此取消了積分制人才入戶申請,也就是說,現在入戶東莞不需要積分,而是要按照相關機構頒布的新政策執行。
據了解,日前通過《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府辦[2017124號)、《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 東府辦[2018]18號)及《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市政務部門簡化證明材料、實現證明材料共享工作的通知》( 東府辦會函[2018]33號)可知,要入戶東莞可以通過三種方式。
一、”兩個五年“入戶
(一)持我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累計的意思就是中斷也不影響);
(二)在我市正常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且累計時間滿5年(60個月,不含一次性繳費年限)。累計意思同上)
與申請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歲以下)可隨遷。
二、條件準入類
只要符合基本條件,年齡在50周歲以下(第12類人才不受年齡限制),且符合以下任一資格條件的,就可以入戶東莞:
1、具備初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具備國家注冊執業資格;
3、具備高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
4、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
5、受聘于我市社會工作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級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全日制大?!?在莞3年社會養老保險;
7、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8、廣東省內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具備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學制教育應屆畢業生;
9、來莞創業、就業,且未在國(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學人員;
10、最近連續三個納稅年度內,在莞累計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記注冊并合法經營1年以上、依法納稅、吸納就業5人以上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條件準入的表彰獎勵類人才。
三、企業自評類入戶
申請條件
(一)企業條件在我市登記注冊,依法經營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企業,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分局申請企業自評人才入戶自評資格: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國家級、省級和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企業。
3、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省市創新科研團隊、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入選者創辦或領辦的企業。
4、經認定的大型骨干企業。
5、經認定的東莞市成長型中小企業。
6、在我市注冊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
7、鎮街重點發展企業。
第 1 至6 類企業名單由相應主管部門提供給市人力資源局,
第7 類企業名單由各鎮街確定。要求每年1 月上旬前提供和確定。
(二)個人條件
具備自評資格的企業,其員工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的,可向所在企業提出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申請。
基本條件。參評員工須同時符合以下四項基本條件:
(1)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就業、經商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無違反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超生的,必須自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滿5年,且夫妻雙方接受處理完畢;其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夫妻雙方必須接受處理完畢;
(3)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及其活動,無刑事犯罪記錄;
(4)在該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1 年。
2、資格條件。參評企業員工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在企業從事技術崗位或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向所在企業提出企業自評人才入戶申請:
(1)最近24 個月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累計滿1000 元;
(2)在該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3 年;
(3)參加市、鎮舉辦的技能競賽并獲得獎勵;
(4)在該企業工作期間獲得鎮街以上表彰獎勵;
(5)近5 年由所在企業選派參加國內外培訓或在職教育并取得證書;
(6)企業緊缺技術崗位的員工。
通過閱讀全文,相信大家都了解清楚了東莞積分入戶政策已經取消,目前需要入戶東莞可以從其他三方面入手。東莞作為一個快速發展的城市,相信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人入戶東莞,入戶東莞的門檻也將會越來越高。如果還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東莞入戶的信息,歡迎聯系在線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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